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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常识:坏账损失如何进行会计处理

2022-04-01 12:12:40 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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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到了,翻开账簿一看,去年居然有一笔应收账款收不回来了.这时候,更应该注意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,这跟你能否税前扣除可是直接相关的.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有哪些情况呢?就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,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!

案例一

鹦鹉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准则,仅有一笔应收账款100万,年末根据减值测试计提了坏账准备30万.

会计账务处理:

借:资产减值损失30

贷:坏账准备30

税务处理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十条规定,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.因此,该公司当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对计提的30万坏账准备做纳税调增处理.汇算清缴时,应填写A105000《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》第32栏"资产减值准备金"调增金额30万.

案例二

第二年,案例一的.鹦鹉公司发现确实无法收回这100万的应收账款了.

会计账务处理:

(1)确定减值损失时

借:坏账准备100

贷:应收账款100

(2)计提坏账准备时

借:资产减值损失70

贷:坏账准备70

税务处理:

就该笔应收账款坏账损失,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文件的规定提供证据资料申报所得税税前扣除.

汇算清缴时,填写A105000《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》第32栏"资产减值准备金"调增金额70万;填写A105090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》第10栏"货币资产损失"纳税调整金额-100万,填写A105000《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》第33栏"资产损失"调减金额100万.

上述例子是假设企业有且仅有一笔应收账款的情况.但是,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多种应收账款,存在坏账准备计提、发生损失的税前扣除以及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准备纳税调整等问题.这时候我们又要怎么处理呢?

案例三

会计账务处理:

(1)确定减值损失时

借:坏账准备80

贷:应收账款80

(2)收回已确认坏账损失时

借:应收账款10

贷:坏账准备10

借:银行存款10

贷:应收账款10

(3)计提坏账准备时

借:资产减值损失82

贷:坏账准备82

税务处理:

计提的坏账准备我们已经在案例一中学习过了,接下来重点分析已经确认坏账损失,但是后来又收回来的情况.

首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"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(九)项所称其他收入,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(一)项至第(八)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,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、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、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、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、债务重组收入、补贴收入、违约金收入、汇兑收益等."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"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,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,应当计入当期收入."

因此,收回的已确认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10万元,应计入收入,在2016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.同时就该笔应收账款的实际坏账损失,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文件的规定提供证据资料申报所得税税前扣除.

做完上述纳税调整之后,企业就应收账款涉及的纳税调增金额为:82-80+10=12万元,需补缴的企业所得税为:12×25%=3万元,应做如下会计处理:

借:所得税费用3

贷:应交所得税3

借:递延所得税资产3

贷:所得税费用3

从上述的案例可以看出,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,应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,同时应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,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文件的规定提供证据资料申报所得税税前扣除,否则容易产生涉税问题,企业将得不偿失.

标签:初级会计师考试辅导财会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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