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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是我作文

2022-03-30 18:26:37 12

我就是我作文图片

在平平淡淡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说到作文,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,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。那么,怎么去写作文呢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就是我作文范文(精选10篇)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
我就是我作文 篇1

我姓宋,名艺,全名是宋艺。我的姓,我就不再多做解释了,当然是我爷爷姓宋、我爸爸姓宋,我也就姓宋了。这个“艺”嘛当然是因为我的家人希望我多才多艺了。

我虽然长得不那么玉树临风,但我肯定也不丑。本人相貌最大的特征就是眉毛特浅,基本看不见,眼睛也不大,在细一点就是一条缝了。有了这两个特点,相信从人群中把我找出来并不困难吧!

我爱好读书。对于白话文又稍带点幽默的历史书尤为感兴趣。例如《明朝那些事儿》《如果这是宋史》,都是我的典藏读物之一。

爸爸妈妈判断我是否喜欢某一本书,就看看我读书的时候有没有打哈欠。如果有,就证明这本书我不是很喜欢,没有的话就说明我已经精力集中地看书了。

有那么一回,在我写完妈妈的布置的作业后,便拿起了《明朝那些事儿》。当是时间还不到八点。读了一会儿书,我便入了迷,感觉只剩下眼睛、手、大脑在动了。

到了十点,妈妈喊我睡觉了,喊了两遍没有应声,妈妈便以为我睡了,便没有过来视察。于是我继续全神贯注地读书。

一直到十点半,才有了合书的声音,然后是一声长长地哈欠,没多久就响起了轻微的鼾声。面对这样一个读书爱好者,爸爸妈妈只能“沉默是金”了!

本人专长数学。曾n次在全国及全市的数学竞赛中获奖。因此如果同学们有不会的数学题尽管可以来问我哦!

我的性格和大多数男孩子一样,活泼好动,还特别调皮,坐着也闲不住,还经常在墙上留下我的“大作”。曾经还把一扇门给踢怀过。

我也有粗心大意的毛病。你要是告诉我什么事情,我没准过半天就给忘了,就是因为这个缺点,我还耽误过不少的事情呢!不过。在学习上,特别是学习奥数的时候,我就会“玩深沉”。就是别人跟我说话我也不会搭理他。我玩的时候,非得玩的满头大汗才会回去。

这就是我,一个快乐的我;这就是我,一个幽默的我;这就是我,一个活泼好动、开朗上进的我!这是我高中生活的第一篇当堂命题作文。我得到了全班的最高分:39分;老师给我的评语是:语言风趣幽默,有思想、结构完整,中心突出,希望继续努力。

我就是我作文 篇2

从小学起就开始写自我介绍,写到现在都不好意思在写了。

我叫刘佳,性别:女,今年17岁,现在是一名高三的学生。我不像品学兼优的同学一样常得到表扬,学校发奖状时,也只能看着别人从老师手中领过奖状,自己在心里只能羡慕,我在老师心目中的形象只是上课认真听讲,按时交作业的乖学生,可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和个性,我不怕别人的目光,我就是我。我,嗓门大,不愿随波逐流,积极进取,集于一身。但丁说过:“走自己的路,让别人说去吧。”我只认为做自己最自在,做别人太别扭了。有一句广告词说得好:“我就是我自己,我不模仿别人,也不复制自己”别人比自己好?“好”字从古到今的含义有多少,谁能给出最好的定义呢?不用想了,自己就是最好的。

我,嗓门大。曾经上初三的时候,因为我嗓门大,有的女同学不喜欢我,朋友叫我改,叫我做个淑女。她还教我怎样做淑女:第一,举止。第二,着装。第三,吃饭,不能发出声音。第四,说话声音小。这前两条我还能做到,可这后几条我可做不到,那岂不要了我的命。我才不要做个淑女,说话声音小,你的离她特别近,而且旁边说话声不能太大,才能听见她说话,想想看听淑女说话多累啊。我不认为嗓门大这是我的缺点,我认为这是我的优点,大嗓门的好处:

第一、声音大,别人在你旁边,不至于听不清。

第二,打电话方便,你不在电话机旁,别人也可以听见你说话。

第三,喊人方便,只要不是离的很远,你喊他,他应该能听见。

大嗓门的好处可别当淑女的好处实惠多。直到现在还有人劝我当淑女,我认为我就是我,我不要改变自己。

我,不愿随波逐流。在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《未选择的路》写道:“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,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。““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,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。“只融于大众的我便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平凡人。我不愿去走别人庸俗的老路,去过跟别人同样庸俗的生活。在偷窥他人的同时,也否定了自己。

我,积极进取。小小的我是一粒沙,但不甘于落后。中国古代楚国诗人屈原说过“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。”我渴望朝向艺术之塔,文化之巅,不负这繁花似锦的时代,留一行扎实稳健的足迹。

我就是我。

我就是我作文 篇3

我就是我,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。

如果你不能成为一丛小灌木,那就当一片小草地;如果你不能成为太阳,那就当一颗星星;决定成败的不是你尺寸的大小,而在于认识好自己,进而做一个最好的自己。

记得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,说的是:新加坡旅游局给总理李光耀打了一份报告,大意是说:“新加坡不像中国有万里长城、有秦始皇兵马俑,不像埃及有金字塔,不像日本有富士山,除了一年四季直射的阳光,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,要想发展旅游事业,实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。”李光耀看后大笔一挥,只在报告上批了一行字:你想让上帝给我们多少东西?我们有阳光就足够了。旅游局看了报告上总理的批文,细细思考,终于恍然大悟,总理的意思再明白不过,是让我们利用自己的优势——阳光,来大做文章。后来,新加坡利用一年四季直射的阳光种植花草,发展成为世界上著名的“花园国家”。我们不仅只是能够看到别人的长处,最重要的是能够看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,任何一种事物都有他的独特性,唯有读懂我们自己,方能读懂一切。

一代喜剧大师卓别林,少年时因相貌不佳成为别人的笑柄。然而,他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,把自己的优点发挥到极致。在他的喜剧生涯中,容貌恰恰成为了一种优势。他演的无声喜剧电影,达到了无声胜有声的境界。其实,上帝给我们每个人的'东西都是一样多的,上帝给了你阳光,你就要让它照亮远方,上帝给了你雨水,你就让它把彩虹铺上。只有看到自己所拥有的,我们才会活得更快乐、更出色,这个世界也才会变得更美好。每个人都是最优秀的,要擦亮眼睛去认识自己,欣赏自己,发现和重用自己。

“我喜欢我,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,在孤独的沙漠里。”

风景总是彼岸的美,但是如果你走到对面去看的话,你现在的位置不正是彼岸吗?学会认识自己,不要迷失了自己,不要忘记自己的才干。在哪个场合,相信自己总会有用,“天生我才必有用”,知识没找到属于自己的天空,要找到自己的位置,更要学会认识自己,量力而行,生活总不会抛弃你,认清自己,相信生活总是更美好的,相信一切都是可能的。

我就是我作文 篇4

我,乐观开朗又自以为是,是个平凡而真实的女孩。我矮矮的,肉肉的,皮肤白白的,眼睛眯眯的,一切的一切构成一个独一无二的我:喜欢随着大众的脚步前进;喜欢畅游在书的海洋中;喜欢为一丁点儿表扬而洋洋得意;喜欢独自写一些自己喜欢的文字;喜欢和朋友一起玩乐;喜欢凄美绝伦的悲剧……这就是我。

我不盲目的追逐时尚的潮流,但也不会落后。CD、漫画、海报、网络、畅销小说,都是我必备的东西。其中,畅销小说多半是校园小说,很符合年轻人的口味,我也很喜欢。但后来,有人说:“文学和时尚是一组反义词,如果生活是一条河,时尚在此岸,文学在彼岸;时尚是波光,文学就是河床;时尚哗哗地向前流,文学在静静地沉淀。时尚也许可以流传很广,文学却可以流传久远;时尚也许可以让你眼前一亮,文学却是你掩卷闭目后的悠然心动。”说得真好,面对着那一本本随着时尚的波光哗哗地向前流的小说,不禁觉得有些走样,心中更多的是茫然。

在学习之余,我喜欢看动漫。最喜欢的就是《AIR》了。这部片子讲的是一个悲哀的宿命,千年的悲剧。让我懂得了天空的浩大,人类的弱小。人类靠自己的力量只能做垂死的挣扎,永不能超越时光的力量,不能摆脱悲哀的宿命。可我不明白,上天既然要赐予可以飞翔的翅膀,为什么又要束缚它,让它不能飞翔?看完这部片子后,我哭了,不知为什么哭,为谁而哭,只觉得有一种淡淡的凄凉、一丝幽幽的哀愁,缠绕在心中,好难受。

我自负,是大人公认的缺点。但我觉得虽然我会因为一点儿表扬而洋洋得意,因为一点成就而“忘我”,这顶多也只能算偶尔有一丁点儿轻微的自以为是。自负,我就“高攀”不上了。爸爸常说:“你呀!真是半壶水,响叮当。人家满壶水的,才不会像你这样骄傲呢!”我不服气,反驳到:“没有水也不会响,半壶水总比没有水强吧!”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,这不是承认自己只有半壶水了吗?不过爸爸还没反应过来,反而气急败坏,我心里偷着笑呢!

我总是活在自我的世界里,常常迷路,看不清真实的自己。所以,我不能为自己下一个定义——以后的我。我只知道:我就是我!

我就是我作文 篇5

小的时候,老师经常问我们,“你长大之后想当什么啊?”我们都异口同声地说:“科学家。”当这当那,回头想想现在的我什么都不是,只是一名普通的学生罢了。

我就是我。我不像山羊那样,自己嘴上有几根胡子就认为自己是哲学家。我只是一名学生,最起码我现在都不知道哲学家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概念。我不懂得什么是宏观,什么是微观,不懂得什么哲学大道理。我不是哲学家,还是个学生,一个正在学习哲学的学生。

我就是我。我不像袋鼠那样,自己穿了一身保护服就认为自己是拳王。我是一个温柔细心的人,我不懂得暴力,更不会去使用它。我可不想被人打得满地找牙。我就是我,一个有爱心的我,一个不会说大话的我,我只想安稳地当一名学生。

我就是我。我不像斑马那样,自己身上长了一些斑纹就认为自己是英国皇家水兵。我不想当兵,就算当兵,也是一名人民解放军。我也不会水,不会硬着头皮去做我不会做的事。我就是我,我目前还没有那么大的目标,我只想老老实实地当好我自己。我就是我,我不是哲学家,我不是拳王,我不是健康活泼的英国皇家水兵。我愿做真实的自己,不羡慕他人的功名与利禄,不留恋他人的地位与财富。我就是一名普通的学生。

从老师的角度看,我是他的一名学生,所以我要当好学生。我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好好学习,认真求实,刻苦钻研,把这些做好,我就是一名好学生了。尽管我很弱小,可是我很快乐。

从朋友的角度去看,我是他们的好兄弟,所以我们每天都聚到一起。说说笑笑,无所不谈,对待朋友要做到真诚,这样,我就是他们的挚友。尽管我很普通,可是我很快乐。

从父母的角度看,我就是他们的好儿子。无论是做错了什么,他们都能原谅我,因为他们以我为自豪,以我为幸福。我只想真实地做父母的儿子,因为我很快乐。

从我的角度看,我要很严肃地说:“我就是我,我不敢说我能当什么,也不敢想那些不属于我的东西,但我敢肯定,我不会盲目羡慕与效仿,我能活出自己的个性。”我的名字很普通,可是我不会由于普通而忧伤与难过,我什么都没有,可是我却能够活出自己真实的色彩,因此我觉得自己很富有。有什么能比让自己真实地生活更珍贵的呢?我就是我!走自己的路,让别人去模仿吧

我就是我作文 篇6

“我是谁?”站在镜前的我,不知所措的自问着。

文洁,好一个清新的名字,文静、高洁,这个名字的背后寄予着父母多少殷切的期望。他们希望我是一个具有文学才华的文静、清爽的乖孩子,确实有人这样评价我,但是,也有人说到我时首先想到的词语是“活泼”。双重性格的我喜欢交友,认为交友不仅可以排除寂寞,而且可以互学对方长处,使自己变得更完美。有时,我也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,好好休息一下。动静结合的我喜欢迎接任何挑战,同样我也会永不言败。越困难的事,我越要尽力完成,越复杂的题目,我越要力求解决。我会为解一道题奋战到12点,我会为一个舞蹈动作直练到腰酸背痛。原因很简单,我喜欢成功后的快乐,这也培养了我坚忍不拔、不屈不挠的进取精神。

我喜欢阳光,因为阳光象征着青春的活力。在阳光下跑跑步,打打球——直到满头大汗为止。不仅可以锻炼身体,还可以放松心情,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一种享受。我是个“阳光女孩”,游泳、跑步样样那手,于生乐天派的我希望战胜一切“黑暗”,在阳光下无忧无虑地成长。

我喜欢月光。在深夜,银色的、似水的月光从空中洒下,洒在狂风呼啸的大海上,洒在一望无际的田野里,洒在“春风春又生”的草原上,便是一幅幅令人回味无穷的画卷。我喜欢这一切,喜欢天空、大海、田野和草原,喜欢它们的宽广无垠,人的胸襟不也应这样吗?

当然,我也和无数女生一样喜欢“星光”,球星、影星、歌星各有各的风采。我被巴蒂斯图塔飘逸的长发和那突如其来的凌空一脚所迷倒;喜欢看周星驰演的搞笑电影;更欣赏会自编自唱、才华横溢的周杰伦……我喜欢“星”3,但我却不盲目追星,乃至刻意模仿明星。因为我就是我,我不会被“星光”迷惑而丧失真我。

我最喜欢的就是灯光了,柔和却不张扬,明亮而不刺眼,做人不也应该这样吗?平平淡淡才是真,不要处处锋芒毕露。幼时的我在灯光下练舞蹈,学书法,如今我在灯光下静静的看书、绘画。所以灯光如我那颗永恒的心一样迟迟不灭。

我是谁?站在镜前的我自信地回答:“我就是我!一个不漂亮却很可爱,不聪明却很努力的女孩。”

我就是我作文 篇7

当我得到了上帝的礼物——生命后,我便插上了天使的翅膀飘飘然的降临到了这个人间。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,父母就为我倾注了所有的心血,为了不被竞争残酷的社会淘汰;为了长大后我能以优异的成绩跨入梦寐以求的高等学府;为了使我的知识更渊博;父母从我呀呀学语的时候就开始锻炼我的写作和口语交际的能力。

我就是我,是在“晨光花园”里捡到的一个普通的孩子,我的字典里没有“输”字,因为我相信在婴儿室的众多宝宝中,谁会是爱因斯坦,谁又会是居里夫人呢?

我的眼睛告诉大家:我是个爱读书的人,闲来无事,我总会习以为常地一头扎进书海里,我觉得书就象一块磁铁,把我的目光牢牢地吸引在字里行间。我喜欢《梦想风暴》里一个又一个生动有趣的故事,也喜欢《快乐精灵》中那个不安分的罗小卜。我的眼睛一刻不停的在书中汲取营养,使我一点点成长。

我的耳朵向大家反映:我是个善于倾听的孩子,我爱听在花朵下开过的春天;在虫鸣中飞过的夏天;在秋叶下扫过的秋天;也爱听在飞雪下飘过的冬天。在业余时,我总爱听听一些前卫的音乐,它们用自己独特的画笔在我空白的课余画纸上添上了几笔流行色。

我的嘴不安分的向大家透露:我是一个健谈开朗的人,子曰:“人不知而不愠,不亦君子乎。”遇到难过的事,在我心底不由自主的就会涌上一股快乐的泉水,过不了几分钟,你又会在阳光下听见我铜铃般的笑声。在失败时,我会用女足的队歌《风雨彩虹铿锵玫瑰》来鼓舞自己,因为论成败,人生豪迈,大不了,从头再来!一次失败,不等于永远失败,一次成功,也不会成为永久的保证。

“千磨万击还坚劲,任尔东西南北风”在岩石之间的树根,总是张得十分苍劲;沙漠里的种子,常能能在长时间缺水的情况下而依然存活;极地的苔藓,可以在冰天雪地中生根发芽。“有自信的人,可以化渺小为伟大,化平庸为神奇”当你遇到困难时,千万别忘了自信,如果有了自信,那么我相信,你一定会拨开重重云雾,看到胜利的曙光。人生难免遇到挫折,如果丧失了信心,就等于失去了成功的机会。

我就是我,我希望每天都能:作业少一点,快乐多一点,批评少一点,表扬多一点。成功多一点,失败少一点……

我就是我作文 篇8

世间万物,瞬息万变,沧海桑田般变化莫测,也不过千年一现,镜里的那个自己走过十四年的春夏秋冬,每日一点一滴地成长划过十四年的长河,膨胀发亮,那个曾经梳着两条小辫的女孩变成了扎起高高马尾的女生,天真烂漫的大眼睛随时间的推移填满了青春活力,鼻梁上架起了一副眼镜,千言万语道不尽十四年的改变,放下刘海,扎起马尾系上鞋带,我就是我。

十四年的时光长河,成长的点滴铸就了我,化作粒粒星辰嵌在时光长河。小的时候,妈妈总是教导我,人要往前看,就算身前的路残石断崖,也要越过去,冲出危险的黑暗,就能够看到阳光,拥抱希望。因此,阳台是我最喜欢的地方,坐在阳台上画画是十四年来不曾更改的爱好,阳光柔和地洒在阳台上,就是记忆中最美的风景。那是一个闲暇的午后我依偎在阳台上,抱着画板,享受阳光,从阳台的角度可以看见楼下成片的绿荫,绿草,我希望记录下这一刻,却忽然有一个小男孩闯进我的画面,他似乎只是孤身一人,远远的望去很是熟悉,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,架上眼镜一看,原来是邻居家的小男孩。我下了楼才发现,原来男孩心爱的小狗“毛球”不见了,见他急得哭了,我也帮着找起来,很快就在树下发现了满身是土的“毛球”。送走了小男孩,我又回到了阳台,却发现自己身上沾满了泥垢,阳光洒进房间,照在身上,盖过了泥渍,感受着阳光的温度,暖暖的,也许,妈妈说的助人是幸福就是如此吧……

从小,或许受妈妈的感染,无论发生什么,与别人相处,要不争不抢,不过我到现在还未做到,那个早晨清风微微,却弥漫着火热,我碰到了同学的水瓶,因此,我们大吵一架,为保面子,我死活不肯认错,后来直至毕业都没能化干戈为玉帛,现在想来,不免是遗憾……这桩桩件件化作成长路上的垫脚石,助我前进。

十四年岁月变迁,物是人非,但点滴成长汇聚一屋,存于心中,发热发亮,阳光会均匀地洒在每个人身上,不管沟沟坎坎,无论高卑贵贱,无论前路再怎样困难重重,带着阳光,也要越过去,拥抱希望,交替变化的昼夜抹不去岁月时光长河的记忆,我就是我。

我就是我作文 篇9

什么时候我们会了解最真实的自己?家庭、传播媒体,都影响着我们自身,有时候我们甚至了解别人甚过自己,你了解自己吗?

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,尽管是双胞胎,个性、长相,还是会有些微的不同。而了解自己,需要的是“时间”,当我了解了当下的自己,几年后,我却又改变,变成了另一个样子,想法不同、面貌也变了许多,所以在当下我能了解的,也只有现在的我。

“重感情”是我的痛脚之一,但对我来说并不坏,因为我想守护的,也就只有感情而已,对家人、朋友的那份情感,我想一直一直保留着,那是我唯一会奋不顾身的握在手里的东西,当我与朋友渐行渐远,会慌张、无措,会绞尽脑汁想要亲近彼此的距离,只因我不想失去。并且只要是朋友,我便会毫不犹豫的相信那人所说的每一句话,这使我时常被朋友恶作剧,虽然只是一些小事,可是我还是深深的相信着,直到事后,才知晓一切都是玩笑,但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,那只是朋友们课业压力太大时的小小娱乐罢了,只不过那娱乐的对象是自己。

偶尔我也感到自卑,因为不出众的外表、日渐丰腴的身材,甚至是“低”人一等的身高,都常常被别人拿来取笑,或许是命运的捉弄,在我身边的每一个人几乎都比我高了许多,只要我和朋友讲话时,仰着头已经成为了习惯,对我来说,长高似乎已经变成了所谓的“梦想”,遥不可及的白日梦;毫无根据的,我在国二时开始发福,像发酵后的面包,蓬松、软绵绵的,每当洗澡时看见镜子里的自己,总是不禁感伤,怀念起过去那令我引以为傲的身材,但这只是我的外在。

对写作,我抱着极大的热情,任何有关文学的事物,小说、散文、诗篇、古文、故事、……,无一不是我喜欢的,尤其是小说,当我沉迷于别人的故事中,就不会想到现实生活中的事情,这是我舒压的一种方式,也显示出我是右脑比较发达的人,所以我念书常常需要恒心与毅力,才能支撑下去,而对于看到理化、数学就会开始头痛,却因为不服输的个性,造就我今日的成绩并不是太差,虽然偶尔会出差错,但我始终努力的在弥补我不足的地方。

或许我还不了解真正的自己,但我就是我,是独一无二、无可取代的,尽管我并没有真正的了解自己,却已经了解部分的自己、现在的我了。

我就是我作文 篇10

在这个世界上,我最熟悉不过的就是我自己了。我嘛,是个多面派,让你怎么猜不透,只有我自己知道。

我喜欢写作,特别是童话和科幻童话,我想起来的情节会让你大吃一惊。在那次学校三至五年级举行看图写话比赛,我展开联想,洋洋洒酒写了三页,轻轻松松地拿了一等奖。怎么样?我够可以吧!

作文写得好,当然离不开课外书喽!

我还酷爱看书。最喜欢看的就是童话和校园小说了。看童话,我比较爱看杨红樱的《笑猫日记》了。如果带我去书店啊,我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进去,不过半天我是绝对不会出来的。

接下来还是讲讲我喜欢的功课吧。

我比较喜欢英语,这是为什么呢?因为教英语的杨老师上课十分活泼,学了单词后还会和我们玩一些小游戏。对学英语,我觉得很有趣,就自然而然爱上英语了。

我参加过的比赛有很多:作文比赛,英语口语比赛,奥数比赛……

说了这么多,你们应该对我有所了解了吧。我就是我,一个无法替代的我,对这样的一个自己,我很满意。

我有一张圆溜溜的脸蛋,上面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,闪着光亮。还有一张伶俐的小嘴巴,每当甜甜地微笑时,就露出了一排小白齿,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。

我特别爱踢足球:每当中午,我都会去操场上踢一下足球,再回教室。记得有一次,我和谢冰琦来了一场比赛,我队有我、林恩杰和四年级的大哥哥,“敌队”有谢冰琦、陈羿帆、蔡京洋。我们分了小队,就开始踢足球了。一开始,是“敌队”发球,我队立刻变成了三角形来防守,结果他们来了个飞球,害我们差一点输了呢!现在,球到了我们这边,我们先“石头剪子布”,分出了:大哥哥第一,我第二,林恩杰第三。所以,这球是大哥哥的。大哥哥使用了“飞火流星”,说迟时那迟快地将足球射向了“敌队”,谁知道防门员陈羿帆的“神之手”挡住了“飞火流星”的去路。陈羿帆接住后,给了谢冰琦。他为了让自己队赢,就发出了大招“天马流星拳”像箭一样飞向我,幸亏我练过“铜墙铁壁”防住这大招。于是,我和林恩杰一起合作用“双龙出海”把他们搞得头晕眼花后,就射了门。最后,我们队赢了。

这就是我,一个爱踢足球的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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